证监会上诉被驳回,须向顾雏军公开科龙案调查文件

财经新闻 2019-10-17120未知admin

  澎湃新闻记者 戴高城

  10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上诉案作出判决。中国证监会因顾雏军诉其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的(2016)京01行初61号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判决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证监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顾雏军在得知结果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证监会必须依照《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了,真相也将大白于天下。”

  现年60岁的顾雏军,早年靠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后下海经商,通过多次收购,建立格林柯尔系集团,旗下控有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4年8月,“郎顾之争”爆发。学者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涉嫌违规。

  2005年5月,顾雏军被立案侦查。2008年1月,广东佛山市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满释放的顾雏军开始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出狱3年后的2015年6月,顾雏军提出行政公开申请,申请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以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

  顾雏军还申请,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开“27691.47万美元未结清保函”的时间、来源、被担保人等详细信息。2004年12月1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广东科龙出具《关于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信息进行自查的通知》,提及一份“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出具的金额27691.47万美元的未结清保函。”此前,顾雏军曾在微博上表示,这份保函系伪造,给他的人身自由、经济利益、名誉声望等造成严重损失。

  2015年7月,证监会回复顾雏军称,上述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范畴。

  2015年12月,顾雏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证监会公开“科龙案”相关文件。2017年12月26日,顾雏军通过个人微信号表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判决中国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并向顾雏军公开其在2005年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

  2016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相关政府信息尚需调查、裁量,法院责令中国证监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于法定期限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

  随后,中国证监会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表示,“证监会接受申请后所履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当,顾雏军请求撤销被诉告知书的相关理由成立。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告知书,并责令证监会在法定限期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

  顾雏军在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个判决书是15号中午收到的,我也很突然,但肯定是好消息,现在中国证监会终于必须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以及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了。”

  顾雏军表示,因为事情比较突然,还没有做下一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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