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15家车企集体行贿案:车企须增强刑事合规意识

财经新闻 2019-11-21200未知admin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许亚杰)一位民办非企业的实权派人物,掀开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又一块遮羞布。

  今年8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原综合部主管、原数据质量监测总监、车企管理部副经理项某涉嫌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了该案的刑事判决文书。

  判决文书显示,项某自2016年7月起,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长达5千多字的刑事判决书中,项某受贿事实多达20项,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超过25万余元。其中,项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价值7万余元,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价值18万余元。

  受贿3年锒铛入狱 权钱交易为何有恃无恐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是由上海市经信委指导、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民间非赢利组织。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交大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及上海市嘉定区光彩基金促进会四家单位发起成立。

  作为上海市唯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分析机构,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所主导的数据接入流程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车企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审批。相关报道显示,2013年上海市发改委发文,明确“凡享受上海地方基础设施补贴的单位,其数据均需要传送至该中心”。

  或许正因为这样,项某权力寻租的范围涉及之广令人吃惊:从奇瑞新能源、众泰新能源、吉利汽车研究院、广汽新能源汽车等乘用车企业,到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等商用车企业,再到上海循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初创企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项某的前科情况、收受贿赂的次数等,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辩护人“关于项某可适用缓刑”的建议不予支持。

  项某为什么会同时触犯两个罪名?15家车企为何涉及其中?汽车企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浙江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吕博雄接受了记者采访,深入分析了这一堪称罕见的车企集体行贿案。

  “从判决书来看,项某共触犯了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该两罪名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不同。”吕博雄表示,前者要求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而项某前期在进行犯罪活动时主体身份是国有独资公司委派到民办非企业从事公务人员,系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2017年9月起,当项某正式入职民办非企业的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他已经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因此,其犯罪行为只能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评价。

  “事实上,两罪侵犯的客体也有所不同。”他告诉记者,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他表示,前罪危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后罪侵犯了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都是显而易见的。”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触犯受贿罪的起刑点为涉案金额3万元,而后者为6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受贿罪构罪不要求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有要求。

  防止商业贿赂还须警钟长鸣 车企何时增强刑事合规意识

  “应该查查这15家车企骗了多少新能源汽车补贴!”在《15家国内车企集体行贿:为新能源车型数据过审》新闻下方的评论区,很容易感受到网友们的怒火。

  当然,网民的愤怒情绪并非毫无来由。一方面,前些年部分不法新能源车企“骗补”的阴云尚未远去,人们“怒其不争”;另一方面,在汽车消费增长放缓的今天,消费者更担心行贿成本最终将转嫁到自己头上。

  “该案堪称近些年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商业贿赂、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车企应以此为戒,在企业内部加强廉洁教育、管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

  “根据判决书表述,对先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项某行贿的违法行为人是汽车企业的员工而非汽车企业,也即进行行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违法行为人是自然人而非单位。”吕博雄表示,此次涉案的汽车企业尚未构成单位犯罪。“不过,一旦单位犯上述两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也将面临罚金刑。”

  近年来,为占领市场份额,各大汽车企业争相推出新车型的同时,往往希望得到各类行业机构、数据中心的背书。“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一些产品的数据认证直接与补贴挂钩,这种真金白银的诱惑力不言而喻。”汽车行业分析师白德认为,有些机构的高层管理者一权独大,决定着车企的产品数据乃至补贴的多和少,导致权力寻租的隐患存在。他表示,新能源汽车与车辆资源分配、促销车型配置、经销商入网审批一样,属于猫腻较多、易出问题的领域。

  同时,在不少企业内部,优质资源往往由少数管理者控制、调配和使用,因此仅靠个人自我约束远远不够。“如果监管跟不上,贪腐就会趁机滋生。”有业内专家表示,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应该是严格依据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降低违规犯罪的可能性。

  作为支柱型产业,汽车业在各国市场经济中均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新能源汽车则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因此,车企更应加强廉洁建设,将资源用在该用的地方,让防止商业贿赂警钟长鸣。

  “目前,我国不少企业在企业合规方面更多关注民事合规,对于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范,还未意识到其重要性。一旦企业涉嫌刑事犯罪,其主管人员就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那将是企业的灭顶之灾。”吕博雄建议,企业应增强刑事合规意识,防范刑事风险,搭建刑事合规团队或向社会购买刑事合规服务。

  截止发稿前,尚未有车企公开对行贿员工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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