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实施有关个税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财经新闻 2023-01-17181网络整理知心

  本报讯 1月16日,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宣布《关于连续实验有关小我私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告》暗示,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成长和成本市场对外开放,明晰了有关小我私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通告暗示,《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连续实验整年一次性奖金等小我私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42号)中划定的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承执行。

  通告暗示,《财务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承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买卖营业互联互通机制和内陆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小我私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通告2019年第93号)中划定的小我私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承执行。

  此前,这项政策的内容是对内陆小我私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交易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承暂免征收小我私人所得税。(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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