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无证却为私利毁林 4兄弟获刑

数码新闻 2019-11-0178未知admin

  一方林木护一方水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破坏了林木,不仅是危害了赖以生存的环境,还换来刑罚。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滥发林木案件。

  据了解,2017年7月份左右,古田县一乡镇某村村民徐甲伙同其兄弟徐乙、徐丙、徐丁四人在明知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商定共同出资由徐甲负责现场林地砍伐林木、开垦林地种植果树。2017年12月份,徐甲雇佣工人砍伐“松叶林”山场林木,并让村民徐戊、徐戌到山场清理被砍伐林木;而后又雇佣钩机师傅张庚钩机挖掘林地,将林地钩挖成丘田状,造成山场林木等植被严重毁坏。

  另查明,福建XX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6月12日对4被告砍伐的林木蓄积量重新核算为95.67立方米。案发后4被告人与该村村民委员会达成复绿补种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滥伐林木蓄积量95.67立方米,数额较大,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 000元(罚金已交);四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补偿金40 000元,上缴国库。(古田法院 陈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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