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猎期捕800余条王锦蛇 5人被判赔偿20余万元

体育新闻 2019-10-1655未知admin

  一年多时间里捕了800余条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王锦蛇卖给他人当美食。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罗某、王某、曹某非法狩猎,黄某、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除刑事追责外,判令5人共计赔偿国家资源损失20余万元。

  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7年4月至7月、2018年5月至8月期间,罗某、王某和曹某经过预谋,合伙或者单独在禁猎期且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临安区多处山上非法猎捕王锦蛇共计800余条。其中大部分被王某等人分多次出售给黄某、张某等人,共非法获利10万余元。

  该案公益诉讼起诉检察官介绍,罗某等人非法猎捕王锦蛇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刑事追责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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