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出台

娱乐新闻 2019-11-2266未知admin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社会科学院联合印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条件仅适用于山东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包括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参评的技术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科研导向,专心致力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学风端正;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三、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此标准条件的制定是为完善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设高素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队伍,推动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而制定。

  标准条件还对四类评审等级及标准、参评所需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范围、课题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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