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占全国近1/10 如何稳之又稳
□本报记者 王向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也是畅通经济循环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我省今年确定了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的就业工作目标,占全国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近十分之一。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这可不是一个小目标。我省如何确保实现目标?
信心从何而来
落实专项经费、提供不少于300万个岗位、三年培训1000名就业专职辅导员……3月14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全力促进河南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工作。
省教育厅提出,各高校要将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按照不少于全校学生年度学费的1%作为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落实,不得挪作他用。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摸清重点群体毕业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建立电子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
“当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之一,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稳定是抓好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省社科院创新发展研究所正高级经济师李红见说,做好就业工作对河南来说尤其重要,河南是人口大省,就业群体庞大,就业工作历来是“重头戏”之一,事关全省发展全局。
我省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的就业工作目标的确定,是因为我省有扎实的基础。2022年,我省定下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目标,当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7.18万人;2023年,我省定下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的目标,当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9.3万人。
记者注意到,除了传统行业,近年来新兴产业加速转型升级,衍生出大量的新职业、新岗位,拓宽了年轻人的就业空间。高考志愿咨询师、全媒体运营商等新职业“吸睛”又“吸金”,备受年轻人的青睐。
“就业是增收的关键一步,我省的就业工作目标体现了做好就业工作的力度、决心,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李红见说,持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做好就业工作才能促进劳动者增收致富,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坚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过去一年,我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创业工作稳中向好;今年要坚持省市一体、条抓块统,加压奋进,全面实现今年目标任务。
目标如何实现
“待遇好,员工餐厅、厂区宿舍、职工活动中心一应俱全。”日前,在孟州市人社局举办的“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招聘活动现场,各大企业招聘人员现场答疑,介绍岗位需求情况,讲解薪资待遇。上千名求职者穿梭在企业招聘展位中间,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为了满足就业群众的求职需求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孟州市分行业、分领域,采取固定点位开专场、流动点位广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多场招聘活动。
每年春季是招工、求职高峰期。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各级人社部门持续开展2024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通过加强稳岗就业服务、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返岗、顺利入职,为农村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用工服务与政策支持,大力促进稳岗就业。
“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领域工作来支撑。”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世欣说,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我们要优化完善稳就业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要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千方百计拓宽促就业渠道等。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称,今年要坚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任务,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质效,全力构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撑体系,充分释放人口红利优势。要坚持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支撑,积极推动参保扩面,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信心和预期。
权益如何保护
2019年3月22日,徐某在某跑腿中心与某信息科技公司签订格式合同《配送代理合作协议》。同年8月18日,徐某在配送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来,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徐某与某跑腿中心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徐某与第三方某信息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个人权益得到维护。
不久前,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之一,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的维权难、多头跑等问题日益突出。我省通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规范平台企业依法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构建新就业形态健康用工关系。
“做好就业工作,在稳市场主体、保重点群体、拓就业渠道的同时,还要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李红见说。
他还举例,这些年就业中存在的35岁职业“门槛”现象颇受社会热议。“35岁就业‘门槛’的存在,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导致了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还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造成人才浪费。”
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我省将坚持把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保障,持续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升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质效,优化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服务,发挥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作用,全面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切实提升劳动用工质量和水平。
“仅去年前三季度,我省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4万件,仲裁机构当期结案率98.5%,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78%。”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